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更換需要什么材料?
來源:崇安公司注冊 發布日期:2021-04-08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更換時是需要重新準備材料的,但是由于按照企業的經營模式不同,可以分為三種:實物經營、倉儲經營和票據經營這三類。
其中
實物經營模式更換時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制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
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文件(復制件);
(6)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制件)。
注:申報材料由發證機關、經營單位各存一份。《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報市(州)、縣(市、區)安監局備案。
倉儲經營(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儲存設施相關證明文件(復制件);租賃儲存設施的,需要提交租賃證明文件(復制件);儲存設施
崇安、改建、擴建的,需要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復制件);
(2)重大危險源備案證明材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
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制件);
票據經營模式更換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準備的材料:
(1)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目錄清單;
(3)企業主要負責人相關資格證書(復制件)
(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文件(復制件)。
(6)無倉儲設施單位,應報送與存儲單位簽訂的危化品安全存儲協議等,紙單交易的經營單位出據無倉儲設施的承諾書;
通過上面的介紹相信您對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更換所需材料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還存在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詢我們崇安悅旭的在線客服,多年來專注工商注冊,為企業提供高效的商務服務,期待與您的崇安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