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加工貿易項下出口《2020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內貨物的管理有何規定?
來源:鹽城公司注冊 發布日期:2021-04-08
問題:對加工貿易項下出口《2017年出口
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內貨物的管理有何規定?
回復:您好!加工貿易項下出口《2017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內貨物的,按以下規定執行:(一)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屬于配額管理的貨物,憑配額證明文件、有效期內的《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和貨物出口合同申領出口許可證。其中,出口以招標方式分配配額的貨物,憑有效期內的《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配額招標中標證明文件、海關加工貿易進口報關單和貨物出口合同申領出口許可證。(二)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屬于出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憑有效期內的《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有關批準文件、海關加工貿易進口報關單和貨物出口合同申領出口許可證。其中,申領白銀出口許可證需加驗商務部批件;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成品油(潤滑油、潤滑脂和潤滑油基礎油)需憑有效期內的《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海關加工貿易進口報關單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函申領出口許可證。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成品油(不含潤滑油、潤滑脂、潤滑油基礎油)免于申領出口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