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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高郵公司注冊 發布日期:2021-04-08
_________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____(所在國家)合資經營法,______國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簽訂的建立合資經營的_____公司(以下合營公司)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合營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名稱,法定地址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公司
中國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 合營公司為____(所在國)國法人,受____(所在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___(所在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二章宗旨、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營公司宗旨為:加強中______兩國 _______技術交流和經濟合作,采用_______技術和先進的_______科學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利益。
第七條 合營公司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根據合營公司的情況寫)
第八條 合營公司經營規模為:____________(根據合營公司的情況寫)
第九條 合營公司產品在____(所在國)國內及國外市場銷售。國內外銷售比例和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十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萬美元。合營公司的清冊資本為________萬美元。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出資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為 萬美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_%。
乙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_萬美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
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各自出資額。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繳付出資額后,經合營公司的董事長和會計師據以簽發出資證明書給出資方。出資證明主要內容是:合營公司名稱、成立日期、合營者名稱及出資額、出資日期、發給出資證明書日期等。
第十四條 合營期內,合營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數額。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按原投資比例增加投資,并經各方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轉讓 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另一方同意。一方轉讓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 的條件優惠。
第十七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后,由甲、乙雙方簽署協議,并報有關審批部門批準和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九條 董事會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準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使用和貸款等);
(2)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合營公司的章程;
(6)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并;
(7)決定聘用總經理、副總經理、會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條 董事會由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任期為_______年,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由甲方委派,帶副董事長一名,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一次,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如今并主持,董事長制度時由副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30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七條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會,如屆時未出席也示委托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為有效。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記錄由公司存檔。
第三十條 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一致通過: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終止、解散;
(3)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營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5)董事會認為應一致通過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十一條 對于第三十條規定以外的其他事項須董事會2/3以上董事通過,方可做出決定。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下設經營和技術管理財務、業務部門和專、兼職人員。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和任命??偨浝碛杉追酵扑],副總經理由乙方推薦。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定,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_____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或帶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行為。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設會計師1人,由董事會聘請。
第四十條 會計師由總經理領導。
會計師負責領導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營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核算,被告經濟責任制。
第四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會計師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時應提前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上人員如果不稱職,經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
第六章 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____(所在國)合資經營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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