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與審批
來源:高郵公司注冊 發布日期:2021-04-08
在說今天的內容之前,我們需要了解到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分為甲、乙兩種。取得甲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可經營銷售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危險化學品;取得乙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只能經營銷售除劇毒化學品以外的危險化學品。
其中甲種經營許可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頒發。
乙種經營許可證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審批、頒發。成品油的經營許可納入甲種經營許可證管理。
所以我們必須弄清自己需要申請的危險化學品屬于哪一類,如何判斷是否是劇毒危化品和其他危險化學品呢?一般是通過相關的文件確定,您如果有疑問,也可以直接咨詢我們悅旭的在線服務人員,會為您解答這類疑問。
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必須以單位為主體,而且需要準備下列的申請材料:
(一)《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安全評價報告;
(三)經營和儲存場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驗收文件的復印件;
(四)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產權或租賃證明文件復印件;
(五)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專業培訓合格證書的復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通過當地部門的審批后,達到合條件的,頒發經營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會退回讓其重新申請。
注明:申請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中劇毒化學品應當注明品名,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注明類項;成品油應當注明油品名稱。
其中企業進行轉讓、買賣、出租、出借、偽造或者變造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證機關有權吊銷經營許可證,所以我們在經營過程中不要觸碰這些雷區。
詳細大家通過我們
高郵悅旭的介紹,對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與審批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如果您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疑問,可以直接致電聯系我們,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