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從50萬增到500萬,營業執照已變更,賬務如何處理?
來源:京口公司注冊 發布日期:2021-04-08
2014年3月1日,我國頒布的新公司法正式實行,新公司法對2006年的公司法局部條款作了更改。當中較為顯著的一條即注冊資本不用驗資。撤銷驗資規定后,許多公司為了所謂的面子,競相增高了注冊資金金額,例如你這筆注冊資金由五十萬元提升為五百萬元的,可是實際尚未注資。未到資,顯然就不用做賬務處理。注冊資金越高越好嗎?許多人見到注冊資金不用到資,一個一個磨拳擦掌,好…
2014年3月1日,我國頒布的新公司法正式實行,新公司法對2006年的公司法局部條款作了更改。當中較為顯著的一條即
注冊資本不用驗資。撤銷驗資規定后,許多公司為了所謂的面子,競相增高了注冊資金金額,例如你這筆注冊資金由五十萬元提升為五百萬元的,可是實際尚未注資。未到資,顯然就不用做賬務處理。
注冊資金越高越好嗎?
許多人見到注冊資金不用到資,一個一個磨拳擦掌,好像要干個大事件,隨意1個皮包公司注冊資本都敢弄到五千萬元、一個億?那麼注冊資金越高越好嗎?毫無疑問不是,注資要慎重,千萬不可以因為面子而虛假注冊超過能力范疇的企業,不然之后有得受的。
1、連帶責任
依照新的公司法規定,注冊資金實施認繳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舉例說明:注冊資金五十萬元,那麼這間企業破產時,要是還有對外的欠款,你最大就是賠償五十萬元;注冊資金五百萬元,那麼這個企業破產時,假如還有對外欠款,你最多須要賠償五百萬元。
這個賠付額包含你的個人資產,因此注冊一時爽,破產心慌慌,注冊資金量力而為。
2、稅收
當然,你這筆沒有實際到資沒危害,但假定有實際到資,那麼就費事了。在我國,個人的錢進企業易,可是從企業弄出來來則艱難多了。
舉例說明:
京口你這筆真的由五十萬元注資到五百萬元,新投入450萬元,個人轉到公司的賬戶很容易。可是呢?假定你后悔了或是企業賺了錢,你想要把這450萬元再拿出來,那麼就艱難了。由于在我國,公私剝離,股東要從企業拿錢,只有倆種方法:一是暫借款,不過借是務必要還回去的;二是分紅,分紅必需要交納個稅。
因此要是你真的增資了(實際有投入),之后想要在拿回來就不太好弄了。除此之外盲目提高注冊資金,日后
注銷十分繁瑣,得填平。因而針對注冊資金這個的額度,適宜最好,不可以為了情面一味提高注冊資金。